沈时念原以为自己的第一次会被她守到地老天荒,到死的那一天,也没机会体会到好友林之楠说的:男女之间的事,只有亲身体会了,才知道什么叫死了又活,活了又死。
倒也不是她多保守,只是从小按部就班上学,工作,缺乏实践的对象,直到遇到眼前的男人。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很绅士、一直很照顾她的感受,让她觉得自己被尊重、甚至被深爱着。这份温柔抵消了她所有忐忑与自我怀疑。
当然,她没有告诉男人她这边的情况,一是不想造成对方的心理负担,二是也不想让对方得意。所以在开始时,她尽量装熟练而大方的样子,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只是,到底是菜鸟,到了最后一步,终是忍不住,
“关灯吧!”
男人听到她的话,轻笑出声,很配合地抬手把灯关了,陷入黑暗之中,沈时念总算松了口气,也庆幸关了灯,否则刚才太...,她不想让对方看到。
此时,男人起身打开了旁边的落地灯,光线温和,把男人挺直的腰背线条衬托得格外流畅,沈时念不禁又觉得口干,刚才出了一身汗,有些的难受。
“我去洗澡。”
趁他没转身,她裹着放在一旁的衣服,一溜烟进了浴室,颇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直到氤氲的雾气弥漫,她才真正放松平静下来。
犯了个错!
好友林之楠作为她的启蒙“老师”,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约认识的人,尤其是她这样的菜鸟, 很容易惹麻烦。
可是外边那个男人算认识的人吗?
商北辰,作为森洲市知名人物,她当然认识他,但他应该是不记得她的,所以算不认识吧?
今晚纯属意外,她多年不参加同学聚会,今晚是高中唯一好友程晨来森洲出差,组了个局,叫了几位同在森州的高中同学,她推脱不了只好参加,而后,便见到了商北辰。
商北辰不是她们的同学,当年他理科,她文科,井水不犯河水,唯一的交集是他与她们的班长陆阔是发小,班长陆阔也在森洲。
聚会时,班长没有特意介绍商北辰,只轻描淡写道:刚刚跟他在谈事,顺道带过来蹭顿饭。
本也不用班长多介绍,在森洲混的同学,谁不知道商北辰?甚至平日喝酒吹牛时,也喜欢说一声,当年跟商北辰是高中同学,那小子是天才,在高中时就显露无疑,再讲些细节,以此彰显自己与商北辰很熟。
反而现在到了真人面前,都拘谨得跟什么似的,连句话都不敢主动开口跟他说,也不能怪大家,实在是商北辰这人,气质冷淡疏离,很不好相处的样子。班长说他是来蹭饭的,还真是。落座之后,就旁若无人,慢条斯理地吃着,并不参与同学之间的聊天。
沈时念也不太有参与感,若不是因为程晨,她是绝不会来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但班长许久不见她,热情过了头,聊不到三句,就把话题引到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