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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

,也会对某个事物触动,哪怕是虚荣爱买名牌呢?

他仔细回忆,在她身上看不到这种触动。

昨天,今天,明天,对她好像没差别。

他有过这样的日子。

是因为周砚征吗?

一切画面静止,程耀司强制自己不再想下去,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

刘绍康早早给老板预约了牧师和教堂,当然,还有捧花和白色小礼裙。

跟简单的仪式极不相称的,是他帮老板保管的七克拉蓝钻大戒指,他走在二人身后进入民政局的时候,都有种随时会被抢的错觉。

但一看前面不远处两人的背影,又觉得,哪个劫匪会眼瞎放着明码肥羊不宰来抢他呢?

程耀司穿着并不正式,西装里甚至没有打领带,衬衫随意的敞开三个扣,矜淡的东方五官和傲人的身高,再看他身边那位,及踝抹胸挂脖小礼裙,头发被全盘起,化妆师给她在鬓边插来两朵盛开的玫瑰,高悬的白月光瞬间增添一抹弗朗明戈式的明艳,变得活色生香。

怎么看他都是给老板太太打工的男佣。

害怕被人认出,林惊墨带着宽墨镜,脚上的平底鞋让她看起来像来度假。

最近填写表格太多,又要填资料,林惊墨确实没有自己在登记结婚的觉悟和心情。

交钱之后,工作人员很快给他们结婚许可证,两人又马不停蹄的赶去教堂。

结婚之都拉斯维加斯的教堂就像生意爆炸好的餐厅,任何时候去,都是熙熙攘攘,一对又一对的新人在这里排队跳入婚姻坟墓。

刘绍康包了全天,没有其他新人要用,这间教堂四周看起来十分安静。

林惊墨从车上下来,看到教堂顶的浮雕十字架,一直在状况外的她,忽然有了“我要结婚”的实感。

她看向自己身边的程耀司,头发梳成三七分,一丝不苟的背头,跟少年时期的他哪还有重迭的地方。

林惊墨一时恍惚。

她竟然要跟十年前的后桌结婚了。

作者有话说:

抱歉写不到仪式完成啦

接下来的剧情其实大部分都会是舅墨,男主要有男主的排面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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