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越狱
护之,不让原承审官吏受责,是也。亦说‘护犊子’——弥缝办理,以保全官场大局计,实则救官而不肯救民也。”
遂未采用许戟、何掆、郑敃三人调查结果,而是遵照方晏之吩咐,径至银州,直接见郝琯,问清缘由。
且说知县郝琯,窃闻:原巡抚缪彝,派捕快暗查。着实吃了一惊,担心东窗事发,贪污受贿,失责渎职,若被查出,皆会受处分。
终日惶惶,忐忑不安,担惊受怕,捏一把汗。
今闻缪彝调走,方晏接任,此乃天意也。
郝琯即往巡抚衙门,拜访方晏。并送黄金一千两,作为见面礼,方晏纳之。郝琯说:“贺公上任!”
方晏说:“我闻刘犇案,现有冤情。已派陶厹,至你处,如实汇报。”
郝琯说:“定当据实,不负大人信任。”郝琯归之,欲迎陶厹至。
是日,晌午,陶厹来到。郝琯闻讯,具隆重官服,率领县衙内大小官吏,提前至十里外迎客亭等候。
陶厹坐轿至,郝琯拜起居,解衣推食,倒屣相迎。陶厹轿内挥手。至县衙,琯于堂下再拜。陶厹让郝琯坐于侧,说:“刘犇案喊冤,你可知?”
郝琯说:“卑职知晓。”
陶厹问:“你可细查否?”
郝琯说:“这是当然,未敢轻视。派差役查验尸体,作笔录,固定人证与物证。皆以序来,一丝不苟。终得出结论,断定刘犇是凶手。”
陶厹又问:“刘犇为何喊冤,焉有隐情乎?”
郝琯说:“非也。犯人面对死刑,皆是如此,无冤亦喊冤,妄图逃脱罪责。于狱,早已司空见惯。”
陶厹再问:“刘犇与虞瑁,是一人乎?”
郝琯说:“确系一人。据查,刘犇逃出本家,认虞嘊为义父,改名叫瑁。”
陶厹说:“原来有此因,则说得通矣。”
郝琯说:“此案,前后逻辑分明,非冤案也。”
陶厹说:“既已查清,本官亦好复命。”
说着,陶厹便欲起身告辞离开。
郝琯挽留说:“大人至银州,让衙门蓬荜生辉,乃银州百姓之荣幸也。卑职早已备下酒宴,若大人不嫌弃,赏脸喝一杯薄酒,如何?”
陶厹说:“然也,客气至极,恭敬不如从命。”
郝琯拜谢,止留女侍进酒供食。喝酒寻欢作乐至深夜,留宿于驿馆,琯让两女伎临床陪侍,并送厹黄金一百两。
次日,陶厹离开银州。琯仍送至十里外亭子处,作礼而告别。
陶厹回至省城,充实刘犇案卷子,将刘犇、虞瑁二人,合二为一。经方晏审定,再次将刘犇定为死罪,监毙狱中。
刘犇案再查之果,方晏令传至县府阅。鲁浦阅之,与之前差不多,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遂至书巡抚,坚持立意再审。
恰在此时,因其治理河道有功,鲁浦升任山西河东道。
正欲启程之时,方晏看子晟书,大怒,联系到前期甄龙之状纸,奏请朝廷,说:“子晟任知府期间,接二连三,民告违法之事,虽已升任,但不胜盐道之职。”帝降诣将子晟降职另用。
此冤案流出,震动朝野,听者莫不伤感。众文官上奏,御史程弸说:“四川承审各员,审理刘犇案,避重就轻,徇私舞弊,逢迎新抚,草率定罪,欲将刘犇监毙狱中。”
皇帝下旨说:“人命关天,审理定罪,须要谨慎,谨防冤案。着河道总督卫悭与方晏,将此案秉公讯结,务成信谳,毋稍瞻徇。”
卫悭得旨,派八名河道讯兵,由蒋憌领队,将季焱、季淼二兄弟,捉拿归案,严加审讯,案情似乎又现平反之机。
陶厹见势不对,巧词边详数禀,为原审官郝琯,开脱辩解,逼令各犯将供承任,又挑起方晏与卫悭之间矛盾。
方晏力主原判结论,案遂已定,将季焱、季淼放回。
最终,卫悭与方晏联衔上奏,又将刘犇定为死罪,再次引发朝野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