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成为传说之新篇(三十四)

升。

林凡本以为,雷况天会被瞬间轰爆,没想到,雷况天居然还活了下来。

雷况天艰难的起身,他看着林凡,正要开口,便是一口鲜血喷出,差点直接昏死过去。

此刻的雷况天,虽然还没死,但是体内的金丹,都在刚刚抵抗《碎苍》的过程之中,消耗殆尽。

天雷种更是差点碎裂,彻底陷入沉寂之中。

可以说,此刻的雷况天,来到了此生最为脆弱的时候,即便是一个毫无修为的凡人,都可以轻易的杀了他。

雷况天看着林凡,嘴角鲜血不断,但是却十分的硬气,“你不动手,还在等什么?”

“想要羞辱我吗?”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老子吭一声,就是你养的!”

林凡毫无波澜,“有没有兴趣,为我办事。”

雷况天一愣,下意识的道:“你说什么?”

他出现幻听了?

林凡看着雷况天,摊开手掌,法力激荡之中,瞬间便是凝聚出一枚黑光闪烁的符文。

这枚符文,通体黑色,闪烁黑光,像是黑钻锻造而成,有一种冰冷的金属质感。

这枚符文,名为生死符。

顾名思义,一旦吞下这枚符文,生死便由施法者掌控。

林凡看着雷况天,道:“吞下他,你就可以活下去。”

雷况天看着林凡掌心的符文,突然瞳孔一缩,“生死符!”

“你居然会这种失传的符文。”

“而且!”

雷况天吞咽了一口唾沫。

若是他刚刚没有看错,眼前这个叫林青玄的家伙,是直接凭空凝符。

这等手段,雷况天只在古籍记载之中,那些符道大师才能掌握。

可是,想要成为符道大师,不仅要精通符道原理,更重要的是,这些符文大师,至少也要元婴之境的修为。

难道这家伙,竟然是元婴真君?!

这个念头一出,瞬间便被雷况天给否决了。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玉虚福地,不可能还有活着的元婴真君。

那这林青玄,又是怎么一回事?

雷况天思索着,突然注意到了林凡的眼神,顿时表情一僵。

林凡淡淡道:“有些话,我不喜欢说第二遍。”

“告诉我,你的选择。”

能够硬抗他《碎苍》不死,这雷况天,算是有点东西。

而一位结丹中期的修仙者,若是用来保护他父母的安全,至少放在蓝星来说,安全也就有了保障。

听着林凡的话,雷况天看着生死符,吞咽了一口唾沫。

能活着,谁想死?

刚刚他那般硬气,是以为林凡,肯定会杀了自己。

结果没想到,林凡居然会生死符这种失传的符文之术。

但是被人操控生死,这样活着,在雷况天看来,比起死亡来说,或许也好不到哪儿去。

“答应他!”

没想到,便在此时,一旁的黎龍,突然开口。

雷况天神色惊愕的看着黎龍。

似乎没想到,黎龍会突然开口。

黎龍身影一个模糊,便是直接出现在林凡近前。

林凡看着黎龍,面无表情。

黎龍看着林凡掌心的生死符,舔了舔嘴唇,眼中闪过莫名的光芒,随即看向林凡,道:“帮我杀一个人,我愿意奉你为主,侍奉终生。”

此话一出,一旁的雷况天立刻眼睛一瞪,目瞪口呆。

在雷况天的记忆之中,黎龍可不是一个怕死的人。

当初面对玉虚宗和剑宗的联手围杀,被擒之后,玉虚子让黎龍跪下忏悔,黎龍都一声未吭,说宁愿站着死,也绝对不跪。

那这又是什么情况?

黎龍居然会选择主动投降?

主动奉人为主?

林凡看着黎龍,眉头一挑,“纯火灵根,有点意思。”

这种体质,居然没有修仙,而是走了武道的路子,由此可见,在之前那种大天地环境之下,天赋再好,也是白搭。

“可以。”

林凡点了点头。

一个纯火灵根的拥有者,这等天资,只是杀一个人,条件不算过分。

黎龍闻言,没有丝毫犹豫,一把抓过生死符,一口吞下。

嗡!

然而就在黎龍吞下生死符的瞬间,一道血光,突然从黎龍的体内冲出,居然试图将生死符震出黎龍的身体。

但是最终,还是生死符技高一筹,将血光碾碎,彻底融入了黎龍的身体。

黎龍感受着自己的情况,嘴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师兄啊师兄,你的好日子,也该到头了。”

林凡见此,眉头一挑,“你要我杀的人,就是这为你种下血煞咒的人吧。”

黎龍点了点头,眼中闪过强烈的仇恨,“没错,玉虚宗的当代掌教,玉虚真人!”

“我的好师兄!”

一旁的雷况天神色震惊的看着黎龍,“血煞咒?!”

黎龍看向雷况天,三分薄凉,三分讥讽,一分自嘲,“师兄,你没有看错,也没有听错。”

“就是血煞咒。”

“否则的话,你以为凭什么,这捆龙锁,真的可以困住我吗!”

咔嚓!

黎龍双手捏拳,体内的气血之力爆发,一层红光闪烁之下,直接就将体表,宛若文身的捆龙锁,一下子震飞出去。

哐当!

捆龙锁掉落在地上,发出脆响。

雷况天神色震惊的看着克里斯,双目失神,“玉虚师弟既然会血煞咒,那当初······”

当初,玉虚子正是被血煞咒偷袭,才导致最终重伤不治,早早死亡。

一直以来,玉虚宗都在对黎龍刑讯逼供,想让黎龍交出血煞咒。

因为这血煞咒虽然歹毒,但是却也不失为一种强大的手段,若是利用得当,绝对是一种巨大的助力。

尤其是血煞咒的夺魂摄魄之能,即便是元婴真君,一旦中招,也都完全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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