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幸福高老庄
的用处!
这些制度造成的结果就是,全庄上下都是努力工作,努力换三分。
现在这高老庄可以说是一片形势大好啊!阳翟县附近匪患已经全部肃清,就是那陉山上的土匪(陉山三杰他们)也是全寨向北方逃窜不知所终了!而且游志已经还清了赖福170万的欠款。(游志把从阳翟拉回来的一百匹战马,作价二万钱一匹,全部卖给了赖福,这样算来,游志还有30万的余钱呢!而且游志自己本来就剩余9万多钱,外加上曹操给的15万“工资”,这么弄一下,游志已经还富裕出50多万铢钱。)这也还得多亏了赖福有个亲弟弟赖贵在洛阳城有买卖马匹的业务,要不然游志给赖福一百匹战马抵债,人家赖福还真的不一定会要呢!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因为这赖福在洛阳朝廷里买了一个大司农府中的盐铁官当,所以他赖福也是急需要钱财来周转运作的。
话不闲扯......
现在这游志也是马上就要离开高老庄去洛阳受职了(皇甫嵩为游志在朝廷请了军功)!本来这游志是不想去当什么官的,可是转念一想,自己不是还要去昆仑山和天山寻找救命的“镇魂玉”和“雪莲”嘛!如果这以平民的身份去西域的话,恐怕刚离开阳翟县就会被别县的亭长给抓了送官(汉朝是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除非是做贼流窜。一般的老百姓都是生老病死在原籍地待着。当然除非有官府开出的“路引”文书证明!比如做买卖的,或者服徭役的,或者去外地当官的!只有这样才可以正大光明地游走四方。)
这几条里面,就是当官最适合游志往西域进发了!
一个月下来,王越的伤势也是好转了许多。于是王越也是打算去洛阳谋个前程。所谓人各有志,绝不强求。这游志反正是要去洛阳领官身的,那自然有个高手陪伴同行,是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