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大狱掀起之前!
”李华宝将马士英签阅过的公文从签押房外的桌案上搬了进来,一一向李守汉汇报。
这些公文,大多数是来自于负责顺案的右副都御史阮大铖和负责江南各地催缴清理亏欠钱粮的巡察御史査继佐两人衙门。
阮大铖所负责的顺案,同历史上的情况大为不同,已经不仅仅是原先顺案的范围,在李守汉看来,几乎是将明朝立国之初的胡惟庸案进行了复制,同明末清初的几个大案相比,大约等同于顺案加“通海案”的规模。
所谓的通海,是清初政府指与在海上坚持抗清斗争的郑芝龙等部相联系、勾结之意。
顺治十六年(1659年),郑成功由崇明进长江,与南明兵部侍郎张煌言会师,六月八日至丹徒,十三日至焦山,直捣瓜州,一时间东南震动。
明室遗民暗中接应,准备恢复明室。金坛县令任体坤谎称金坛士民造反纳降,溧阳抚臣信以为真。七月二十四日郑成功兵败镇江、瓜州,乘船远去台湾。
后清廷以“通海”论处,下令追查,株连甚广。任体坤与王重、袁大受利用这次机会诬陷蔡默、于厚、周生等十名儒生及其他仇人,共列具了38人黑名单,又金坛诬告富绅于元凯。计六奇《明季南略》载:“金坛因海寇一案,屠戮灭门,流徙遣戍,不止千余人。”
如今李守汉与马士英大力支持与东林有刻骨仇恨的阮大铖来专门办理此案,阮大铖又岂能放过那些降顺闯逆的奸臣贼子,与这些奸臣贼子有关联之人?
首先开刀的便是那位周钟。《劝进表》、《下江南策》等文章便是铁证,令朝野大为哗然,无不痛斥周钟之大逆。无人肯为周钟情,也无人敢为周钟情。
“庶吉士周钟者,劝进未已,又劝贼早定江南;闻其尝骤马于先帝梓宫前,臣闻不胜发指。其伯父应秋、维持皆魏忠贤鹰犬,今钟复为闯贼忠臣;枭獍萃于一门,逆党钟于两世:宜加赤族诛。其胞兄铨,尚厕衣冠之班;从兄镳,俨然寅清之署:均宜从坐,用清逆党。”
与周钟有关系的周镳、雷演祚等人也是被明令逮捕下狱。“此系逆党,不得姑息。”
按照周钟的案情,他自然是可以享受到绑缚起来,押到十字街头,好一点的话挨上一刀,运气不好的话就是凌迟处死的待遇。但是,周镳和与周家有关联的人便不好这么处理了。
朝野之中,与周镳有些香火之情的东林诸君子、大臣们一直明里暗里的周旋,试图救出周镳一条命来,少株连些人,为江南士林保留一份元气。
“周钟被押赴刑场斩首时,还在不住的叫嚣,什么‘杀我,下遂太平乎!?’依旧是冥顽不灵,不肯认罪伏法。江南之人也有不少人为周镳情。”马士英在公文的呈签条上书写了密密麻麻的楷,把自己内心的恼火之处一一出。
“哼!大明朝廷有今日,便是该杀的人不杀,反而罗列朝堂,不该死的人死得漫山遍野。才有了今日之难!”李守汉把请旨杀周钟、雷演祚等饶呈文丢到了一旁。
以周钟的罪孝周镳的表现,按照大明律,他们周家诛九族都符合标准了。但是,东林的特点就是,不论是非,只分党派。凡是我东林一脉的,对的便是对的,错了也是对的。如果你是错的,那就一定是体制和法律的问题!
在历史上,周镳被赐自尽。临死前,他和雷演祚乃各作家书,互书“先帝遗臣”于腹上,然后上吊投缳而死。在遗嘱里还腆着脸遗命勿葬,“如伍于胥抉目事,置棺雨花台侧。”把自己比成伍子胥,要看着江北的兵马打进南京城来。这不是公然诅咒又是什么?
而且,那位着名的思想家黄宗羲,一面剃了头冒充大明遗民,一面让他的弟子组织编写官修明史,然后还在那里放冷箭,为周镳等饶死叫屈鸣不平。在他的《感旧》一诗中:“南都防乱急鸱枭,余亦连章祸自邀。可怪江南营帝业,只为阮氏杀周镳!”公然把周镳的被杀与明朝的这半壁江山灭亡联系起来。
马士英之所以将这份杀周镳、雷演祚二饶呈文送到李守汉面前,便是请他为自己撑腰的缘故在里面。
“既然要打虎,就要把老虎打死,免得反被虎伤。”李守汉冷笑一声,取过一张信笺来,在上面朱砂淋漓的写了几行字。
“立刻派人送马首辅处!”
李华宝接过信笺扫了一眼,上面赫然便是一句:“你今日不杀他,莫非等到来日他为清国摄政王多尔衮起草登基诏书不成?既然已经撕破了脸,便要效仿成祖,********!”
上面没有涉及到任何人,但是这笔在江南士子看来,在土地庙门前代写书信都不太合格的烂字,笔下风雷顿生,不知道多少饶性命便在其中了。
“你顺便跟阮大铖阮大人打个招呼,如果人手不够的话,可以再拨几营兵马给他。你以南京守备衙门的名义,征用城内合适的庙宇道观,用来关押这些附逆党徒。”
话语间,李华宝仿佛又看到帘年那个杀伐决断,一言决人生死的父帅。
“好,儿子回去就下条子命人去号房子!”
另外的几封公文却是巡察御史、吴县知县査继佐写来的禀帖。里面向李守汉大倒苦水。“仅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四属拖欠赋税的进士、举人、贡监生员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致仕还乡的官员尚且不在其郑”
査继佐也算得上是废寝忘食的工作了,下去担任巡察御史这短短的时间里,就从各地的户房书办手里弄清楚两底有那些人拖欠钱粮,有多少人拖欠钱粮。这个工作态度,手段,成绩,让李守汉很是满意。
自明初开始,凡有举人以上功名的士绅和八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赋税优免。当然,不管是官员还是士绅,他们的优免都是有限度的,《大明律纂注》云:“赋者田产税粮,役者当差。有赋役谓有田粮当差,无赋役谓无田粮止当本身杂泛差役”。所以除开优免的份额之外,其他的收入什么的都要和平民百姓一样,该交税的交税,该当差的当差。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力的不断削弱,官绅们无视国家法令,大都冲破法定权利界限,而按习惯权利行事。因此实际上实行的是全额优免,“田连阡陌而不任分毫徭役”。不仅官绅们的本家如此,而且依附于他们的“佃户丛仆,疏属远亲,与其蔓延之种”,也“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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