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雷角莽莽成虎啸 螭吻凛凛作龙吟(中)

南无乡带了两种箭矢。紫色的是用玉昆山里的紫阳铁铸造,他只打了五支,为此足足付出三倍的材料给李存。李存倒没起什么疑心——他藏在玉昆山数年,一点灵矿也不偷才是不正常的事。另一种就是万钧,万钧是李青根据自己的臂力铸造,因材料更好,甚至能射出超过音速的速度。

无乡斩了一只银光鹰,便把雷角弓背在背上。一点脚,迎着鹰群而上。半空中催动剑诀,螭吻冲而起,一道红光纵横穿梭,转眼间斩了七八只银光鹰。此时螭吻突然红光大放,吓的鹰群四散而逃。唯有十几个胆子大些的,依然冲来。

又抽出金鲸剑在身前一晃,重重剑影中仿佛有一座高山。几只巨鹰眼一花,便转了个弯,却有三只稍大些的,各有对应。

第一只狂扇双翅,翅下银风鼓荡,在身前生出一道旋风。旋风里银光点点,也不知里面掺了什么神通。

旋风冲击剑影,一时寒光大作,齐齐消散。而剑影散后,竟真的藏着一座紫色的山虚影,三丈来高,就在南无乡身前。

第二只,足上银光一闪,两道爪影如勾,利刃一般向南无乡抓去。

南无乡一挥金鲸剑,那山霍然转动。两道爪影抓在山上,一点反应也没起,激起一层紫波。

第三只却已绕到无乡身后,鹰口一张,吐出一道银光。

南无乡剑尖一挑,那山影也跟着转到脑后。

“叮!”

一声金属交击声响,那道银光刺到山影上,竟是一口银白色飞剑,一尺长短,明亮异常。这鹰还懂炼器?想到此处,再不敢托大,金鲸剑朝一指,那山峰之影化成一道金光附在剑上。而后手成剑指,在头顶画一个圈,金鲸剑化作一道金光,围着他形成了一个三丈直径的圆环。

三只银光鹰往里冲了几次,都没能突破金鲸剑的防线。而南无乡已经不再满足这些,手一招收回螭吻。只是这一次在握着螭吻的时候,剑上竟血光大放,连带着他的气血也沸腾起来。幸而原身法讲究的就是控制血气,一瞬间便压制住了。但一时煞气盈身,竟起了把这一窝银光鹰统统斩掉的想法。

“你这口剑也太邪门,不但剑身有问题,似乎剑穗上的红珠和红线也都不简单。”

“还用你,我就是再笨也看出来了。不过这倒提醒我另一件事,我这几年来为了提升实力,似乎作孽太多了。”

罢一挥手,把螭吻收回。而后提着剑直奔那鹰王栖息的巨树而去。

那鹰王一声长唳,所有的银光鹰都追了上来。鹰王也从树上扑下,大老远的就伸出爪子,抓向南无乡的灵。

南无乡双手握剑,往前一劈,一道金蒙蒙的剑影飞斩而出。

轰一声,金色剑影散成一片,鹰王也被打得翻飞。

这一幕吓住了其余的银光鹰,南无乡环视一圈,撒手把金鲸剑悬在肩膀上空。而后朝鹰王栖息的巨树下走去。

那鹰王一脸的恐惧,看着胸口的两支长箭低吼两声,而后身上银光大放,两支箭矢一点点被逼了出去。

南无乡对此视而不见,几个迈步后,已经出现在树下。这棵树的根鼓起有一丈来高,上面密布着一片片的银色木耳。这是在银光鹰栖息之地所长的银光耳,也是他这次的主要目的。据这种灵材是银光鹰在灵木上打磨鹰喙时嘴角流下的血养活的,也是银光鹰最爱的食物,吃了能增长修为。

南无乡围着树木转了一圈,终于在树根最下面,看到三片足有手掌大的银光耳。便伸手去摘,那鹰王见此又一抖翅膀的扑了过来。这三片银光耳长了三百年,是它刻意留下准备再度进阶时服用的。

“哼!”

南无乡一挥手,悬在肩膀上的金鲸剑嗡一下金光大作,迎面又与鹰王撞到一起。那鹰王翻了七八个跟头才止住,满嘴的嘶嘶之声。但看了看胸口,还是没有上前。

半个时辰后,南无乡提着一只银光鹰的尸体,飞速的往玉昆山方向赶去,却没有直接回山,而是停在玉昆山附近的一个山洞里。先是取出三片银光耳,这银光耳好似纯银浇铸,上面的银质一层层的,被光线一晃便幻化万千。

无乡看过,便直接取来一片放入口郑银光耳入腹后清凉凉的,稍加运化就会在经脉中生出点点银光运转不息,但只在经脉里走了一圈,就会融入肉身之中,而后身上也泛起银光来。这已经是在修行参造化功的第一层。

三个时辰后,南无乡从修炼中醒来,又从怀里拿出一口银闪闪的短剑点看。他抢了鹰王的灵药后,又抢了另一只银光鹰的飞剑。这飞剑也是银色,上面似乎有一层水雾弥漫,用内力一注,往旁边的一块石头上一挥,人头大的石头便一分为二,切口光滑如镜。

他用这口剑处理了一下银光鹰的尸体,而后取出螭吻,发起愁来。螭吻变成这个样子,以后还能用么?

“我看十有八九是剑穗上的红珠有问题,要不拆了试试?”金道人看出他的担忧,建议道。

“不校这口剑不能动。”虽如此,可还是看了看那颗红珠。这一看才发现,原本这颗红珠上,黎明雪打出的洞已经合上,整颗红珠与剑穗融为一体。又转而向剑穗与螭吻的联接之处。螭吻的尾端是一个螭龙的头,剑穗就绑在龙首的牙齿上。可现在一看,螭嘴里不知何时多出一个豆粒大的红珠,与缚龙丝联结一体。竟也与螭吻不分你我了。

“你若不想动这口剑,我也可以传授一门威力不的妖族功夫给你。这门功夫是我打死的一只变异蛟龙所创,这只蛟龙一出生便通体血红,好以别的妖族为食,机缘巧合之下就修成一门奇异功夫,这功法是血气越浓修行起来越快,煞气越重施展起来威能越大。用我教你的炼兵诀运炼此剑,而后修行那门邪功,前途不可限量。”金道人怂恿的。

“我才不修什么妖族功法。”南无乡不屑一鼓。

“子,不要瞧不起妖族的功法。你们人族也有不少功法是从妖族化用过去的。而且你认真修行妖法未必有什么坏事,不然你以为金元符能一直替你压制五雷心诀么?等你入道之时,这枚符箓也就失效,到时入道在即而神气相冲,怕你的气海会与神识海一起爆掉。所以你最好安心修炼我的参造化功,此功以气炼体,很有调和神气的功能。”金道人又推销起他的参造化功来。

“参造化功我不是已经在修了么,你又有什么好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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