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天道有承负,人心不可测
“渔阳鼙鼓过潼关,此日君王幸剑山,木易若逢山下鬼,定于此处葬金环。”
皇帝当时看到罗公远这四句话,心中不明是什么意思,便问及张果。谁料那张果看到这四句后,心里掐指一算,大惊失色,忙以年老为由,立即自袖中取出那张纸驴,吹纸化驴,当即就骑上那纸驴归隐山林去了。皇帝再问叶法善,叶法善虽然知道一些内情,但不好明说这是皇帝自己种的恶因,因此结出的恶果,只好托词自身修为不够,要多花时日详细参悟,皇帝再追问下去叶法善便是默不作声,玄宗似有所感,却抓不住关键,时间久了便把那事忘了。今夜经高力士提醒,此刻再看罗公远写给自己的这四句话,心里不由得有所醒悟。
不论是李仙师谶言里的“蜀道”,还是罗公远批颂里的“剑山”,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同一个地方,这由不得皇帝不深思。潼关已破,长安城注定失守,他可没有汉宣帝刘询那样的魄力,可以在渭水桥上令那些万国蛮夷心生狂热山呼万岁,他现在连安禄山都降不住,自己反而被对方肆意拿捏,所以他压根没去计划如何坚守京师。他目前只想一件事,那就是“往哪逃?”卦象给了他明示,再想想罗公远送的那个“当归”,看来莫非真的要往剑南而归?
李隆基思考了好久好久,最终还是觉得应该差不了,所以那夜的朝会上,当李隆基听闻杨国忠的提议正是退往四川蜀地,与天机推演的不谋而合,当即更确定了心思,不日就出逃长安归往蜀地。心里打定好了主意,所以皇帝才有兴致给手下的臣子和百姓演一场戏,所以便安排演奏了“霓裳羽衣曲”,他自己更是兴致颇佳饮酒斜卧,听高适讲李白寻仙的趣事,一派宁和淡然的气度。
高适不知道皇帝的主意,只能小心伺候着,继续讲着他和李白杜甫那一行的故事。殿上百官都是人精,看着皇帝不慌不忙,他们心里不由得猜测,莫非皇帝陛下真要采纳高适的提议,在长安城与叛军拼死一战,这可咋办啊,我可不想跟着一起死啊!
“高爱卿,不知你等最后上的那王屋山么?见到那仙人司马道长否?”
玄宗皇帝语带轻笑,喜盈盈看着台下的高适。高适不敢隐瞒,立刻回答道:
“启禀陛下,王屋山是上去了,只是不曾想,那司马道长却无缘得见,盖因仙人早已十年前飞升仙界,臣等三人实在仙缘浅薄,每每想起好不遗憾!”
皇帝听了这回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们三个能见上司马道长才算见鬼了,看你李十二,白跑一趟,哈哈哈哈,有趣有趣!
高适自然不明白皇帝的恶趣味,他看着皇帝开怀大笑,也只好陪着笑,将那亲眼目睹潼关城破的惆怅也淡化了些。
话说那日三人在岸上看着那船夫刻舟捞剑,震惊的不止他们三个,围观的上百人各个都是如遭雷击,今天也不知是出门撞了鬼,还是命好遇了仙,如此匪夷所思之事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了。
那几个绿衣和尚眼见自己赌约已输,而且在场之人众多,逃肯定是逃不得,当下心思电转,纷纷在肚子里盘算着如何赖账,该用什么托词解这个麻烦。
大和尚还是道行深,他偷偷朝弟子传音,叫他们用佛门大理来蒙混过关,就说那赌约不过是“君子问道”,试图用佛门的大势来压人。
那手下弟子听了师父的嘱咐,当下就朝着李白三人拱手行礼,嘴里一边宣着法号,一边说下去:
“阿弥陀佛,恭喜这位施主重得宝剑,真是菩萨显灵!”
他故意不去理会那个主角瘸子,而是先拿话来卖李白的好,看似放低了姿态,其实是得了个先手,将难题丢到了李白这边。按他的揣测,李白几个读书人到底还是会顾及文人风骨,再加上宝剑意外找回,心里一高兴,说不定就不为难他们几个了。
算盘打得不错,可惜对象没选对。如果剑主人是杜甫高适,杜甫高适都是传统的儒生,面情软有气度,又顾及自身体面,说不定和尚这般冠冕堂皇的话还能有用,可惜李白不是杜甫,做事情全看自己高不高兴,管你和尚还是道士,皇帝我都敢怼,何况是你这么个秃驴。
李白似乎没听见那个和尚徒弟的恭维,自顾自抚摸着宝剑,他左手握住剑鞘,右手按上剑柄,仓啷啷一声,将那把宝剑拔了出来,顺手挽了个剑花,似有意似无意的朝着大和尚几人唰唰舞了两下。大和尚几个见李白不答话,反而朝着他们几个挥剑,当下心里就不舒服,看来这人不吃他们这一套。
李白耍了几下,心里美极了,右手剑刃一翻,将剑往空中一抛,那剑飞上去不到一丈后下落,李白也不去看,伸出左手剑鞘,往上一迎,那剑像自己长了眼睛一般,剑尖就盯着那剑鞘口钻了进去,“啪”的一声,飞剑入鞘,干净利落,实在是潇洒的不像样子。
众人被李白如此拉风的剑技折服,纷纷喝起了彩,杜甫高适也是大加赞赏,拍手叫好。李白神态自如的接受着众人的欢呼,此时江上有风,吹的李白衣衫飘飘,美须飞扬,再加上长剑在手,气宇轩昂,可不就像个下凡的剑仙么!
那个拄拐的瘸子看着李白这番举动,虽然也觉得赏心悦目,可到底有些华而不实。修为境界到他这个份上,不说尘世,就是仙界也是罕有敌手,站在七八楼的境界上看一楼的舞剑,可不就觉得是花架子吗?
要知道,自秦以后,剑已经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直到汉时刀的普及,剑越来越不受重视,直到现在,剑技一般只流行于戏曲之中,而真正实战用剑的高手,少之又少。剑自古就有,这种剑一开始是为了攻伐和防御之用,后来慢慢变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现今的人佩剑,更多的是模仿古人遗风,从没见过哪个攻城略地的先登猛将,是拿着一把剑冲上城楼的。
就连那些专门钻研打磨功夫招式的江湖门派,剑法虽然也是有的,可一般都由那些悟性心智绝佳的内门栋梁来修习,外门弟子没有那个时间和心思去习练剑术,学的都是更好上手的刀棒锤棍。有句武术谚语这样讲:“月棍年刀一辈子枪,宝剑更要随身藏。”棍子练上个把月就能用,而刀就得几年,可要学会用枪,就得钻一辈子;至于要把剑练好,那必需时刻剑不离身,闻鸡起舞熟能生巧。但凡练剑之人,一日不摸剑,手便生的没了感觉。
李白曾在《侠客行》中写过这么几句:
“十步杀一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