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天道有承负,人心不可测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几句霸气难挡,底气十足。毕竟李白是个风流才子,他一开始的梦想是做个侠客,所以从小就学习剑术,家里也有钱,供得起他玩剑。长大以后他又喜欢到处游山玩水寻仙访友,世俗条框羁绊不住他的洒脱。游山玩水的过程中,不免遇到一些山贼猛兽,不论是自保还是惩恶扬善,挥剑杀一些贼人野兽,在李白这里也是太自然不过。
再后来由于道士吴筠的推荐,李白被皇帝召入宫中,本想一展才华的他,却并不被重用;加上他不喜同流合污,得罪了权贵,才一年多的时间,就被皇帝赐金放还。虽然那些腹黑的官场他待得不痛快,可有一个人却很对他的脾气,此人正是那位官至左金吾大将军,号称“大唐第一剑客”的裴旻。虽然裴旻这个“第一”跟南霁云的那个“第一”都只是世俗中的称呼,可能得此盛名,手上本领绝对不浅。
而李白刚才的那个飞剑入鞘,就是学自裴旻,不过裴旻那个更难。据说当时裴旻的母亲去世,他想请大画家吴道子在母亲墓穴上画壁画,一来超度二来护佑。吴道子则是提了一个要求,他希望看一次裴旻舞剑。世人盛传裴旻剑法玄妙,吴道子对此早就眼馋不已,裴旻为了母亲,欣然答应了吴道子的要求,当即就耍了一套剑法。那剑出若游龙惊世、疾如雷霆电驰,门户大开大合,招式有进有退,霸道刚猛至极,堂皇之气澎湃。一套剑术展示完,镇住了周围数十位看官。裴旻也是舞到性起,只见他将长剑抛出十丈之高,然后脚尖点地,身躯蹭的一下射出去,人在半空将手中剑鞘伸出,疾如闪电的长剑分毫不差呼啸着归入剑鞘,裴旻也手握宝剑落回地面。
就因为这一手高绝的剑法,裴旻收获了大量的仰慕者,上到皇帝,下到将军,贵妃公主为他编排剑舞,颜真卿为他写过《赠裴将军》,跟李白不对付的王维也写过《赠裴旻将军》,李白更是愿意行弟子礼,求裴旻教自己剑术。裴旻也是来者不拒,你要学我便教,气度胸怀宽广毫不藏私,李白因此学了一些裴旻的本领,剑术修为自此大增。
拄拐的瘸子虽然看不上李白的这些花架子,可并不妨碍他对李白的喜欢,他已经下定决心要送李白一场造化,当下也笑着喝起彩。
那几个和尚脸色就难看的多了,别看那瘸子瞧不上李白的剑法,可身处世俗中的和尚就不得不重视起来。那几个和尚虽然修行有佛法,可那是内功,是对付山精鬼怪的法诀,要跟普通人摔跤动手,要用外功,他们的拳头可不怎么行,至少比不上李白手里的剑犀利。
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