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证据够了吗?”
第二天,我坐在孙钊的办公室里。
他听完录音,点了点头。
“够了。”他说,“出轨、转移财产、恶意隐瞒,证据链完整。”
“那现在怎么办?”
“现在,”孙钊看着我,“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直接起诉离婚,请求分割财产,赔偿损失。”
“第二个选择:按她说的,去民政局办离婚。”
“有什么区别?”
“直接起诉的话,她会有所防备,可能转移剩余财产,把官司拖很久。”
“去民政局呢?”
“去民政局的话,”孙钊笑了,“你可以让她亲手签下那份协议。”
“那份协议不是对我不利吗?”
“表面上是。”孙钊说,“但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
“你们签的是‘假离婚’协议。”他说,“她的意思是签完字之后,财产仍然归她。”
“但在法律上,只要双方签字,协议就生效。”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在民政局签了字,你们就是真的离婚了。”
我愣住了。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对。”孙钊点头,“而且,那份协议上写的是‘房产归女方’。”
“但她有过错。”
“对。”孙钊的眼睛在发亮,“她转移财产60万给第三方,出轨三年,还怀了小三的孩子。”
“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她以为协议上写着财产归她,法院就会判给她。”
“但实际上,法院会看证据。”
“证据显示她有重大过错,法院不但不会把财产判给她,还会把她转移的60万追回来。”
我终于明白了。
“她写的协议,会变成她的判决书。”
“没错。”孙钊笑着说,“她把自己卖了,还不自知。”
下午,周婉婉打来电话。
“协议准备好了,明天去民政局。”
“好。”我说。
“你……真的想清楚了?”她的语气有点奇怪。
“想清楚了。”
“那就好。”她松了口气,“明天上午九点,我来接你。”
“不用。”我说,“我自己去。”
挂了电话,我把那份协议又看了一遍。
房产归女方。
存款归女方。
儿子抚养权归女方。
每一条都是她自己写的。
每一条都会变成她的催命符。
周婉婉,你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