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证据够了吗?”

第二天,我坐在孙钊的办公室里。

他听完录音,点了点头。

“够了。”他说,“出轨、转移财产、恶意隐瞒,证据链完整。”

“那现在怎么办?”

“现在,”孙钊看着我,“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直接起诉离婚,请求分割财产,赔偿损失。”

“第二个选择:按她说的,去民政局办离婚。”

“有什么区别?”

“直接起诉的话,她会有所防备,可能转移剩余财产,把官司拖很久。”

“去民政局呢?”

“去民政局的话,”孙钊笑了,“你可以让她亲手签下那份协议。”

“那份协议不是对我不利吗?”

“表面上是。”孙钊说,“但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

“你们签的是‘假离婚’协议。”他说,“她的意思是签完字之后,财产仍然归她。”

“但在法律上,只要双方签字,协议就生效。”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在民政局签了字,你们就是真的离婚了。”

我愣住了。

“假离婚变成真离婚?”

“对。”孙钊点头,“而且,那份协议上写的是‘房产归女方’。”

“但她有过错。”

“对。”孙钊的眼睛在发亮,“她转移财产60万给第三方,出轨三年,还怀了小三的孩子。”

“根据婚姻法,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她以为协议上写着财产归她,法院就会判给她。”

“但实际上,法院会看证据。”

“证据显示她有重大过错,法院不但不会把财产判给她,还会把她转移的60万追回来。”

我终于明白了。

“她写的协议,会变成她的判决书。”

“没错。”孙钊笑着说,“她把自己卖了,还不自知。”

下午,周婉婉打来电话。

“协议准备好了,明天去民政局。”

“好。”我说。

“你……真的想清楚了?”她的语气有点奇怪。

“想清楚了。”

“那就好。”她松了口气,“明天上午九点,我来接你。”

“不用。”我说,“我自己去。”

挂了电话,我把那份协议又看了一遍。

房产归女方。

存款归女方。

儿子抚养权归女方。

每一条都是她自己写的。

每一条都会变成她的催命符。

周婉婉,你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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